“杭州方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议


船舶买卖委托协议


     您作为本网站的浏览者在本网站为船舶的买卖交易留言, 被认为是委托我们杭州方捷信息技术公司(以下称方捷)进行船舶买卖交易的一个商业行为。方捷信息作为一个专业的船舶买卖经纪公司, 促成客户的买卖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所以, 浏览者在本站留言被认为是一种买卖需求的表现。 为了方便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方捷信息与有留言的买卖需求委托人(以下称客户)之间定下以下几个条款作为交易中的准则。

船舶买卖委托协议条款:

基本条款:
    (1)信息条款:客户在留言里留下的买卖信息, 是我们促成交易的基础。 所以客户有义务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买卖公司的内容, 担当人的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内容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保证我们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其进行联系,方捷信息不会向第3方透露客户的任何信息。
    (2)诚信条款:客户方提供的需求信息和购买要求, 公司,以及可能的项目经营必须是有据可查的。不存在虚伪信息的操作。客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如果出现虚伪买卖信息而带来的后果,方捷信息将不可能承担其法律责任。

一、出售委托:
    出售委托人资格:必须是船东本人或是经过船东书面许可的代理人。除此之外,方捷信息概不能接受其他形式的委托。如果船东不止一个公司或者自然人的情况下,必须有大多数的同意出售的意向的前提下由出售委托人代行委托事宜。
    出售船舶: 必须是船级社正规注册的。 有实物照片, 船舶名称,注册时的船舶细节。如果出现于登记册上不同的信息则可视为虚假信息。出售船舶必须是可以先行验船的船舶。
    中介佣金:方捷以成功报酬为基本方式。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方捷信息将作为出售方代理参与整个交易过程。在通过方捷信息中介成功进行买卖交易之后,方捷信息收取一定的中介佣金。佣金的比例是船舶交易总额的2%-3%。视船舶交易总额的大小而定。如果有其他中介存在的情况下,对于其他中介的佣金视情况而定。在买卖的过程,以友好诚信的方式协商决定。
    支付时间:共分为两次支付佣金。 第一次为船东收到买主定金之后的3个营业日内, 船东支付方捷佣金总额的1/3。第二次为船舶买卖交接之后的3个营业日内支付余额。
    其他事项:以正式的买卖协议为准。

二、购买委托
    购买方委托人资格:具备购买船舶或其他物资的财力的公司,自然人或是上述购买方的代理。 如果需要, 可以出具购买能力的证明。
    购买方要求:详细写明要购买物资的技术说明,规格和价格范围。如果属于军用,必须详细写明将来的使用目的,地点,国家。
    中介佣金:方捷信息以成功报酬为基本方式。在整个交易过程中, 方捷信息将作为购买方代理参与整个交易过程。 在通过方捷信息中介成功进行买卖交易之后, 方捷信息收取一定的中介佣金。 佣金的比例是船舶交易总额的2%-5%。 视船舶交易总额的大小而定。 如果有其他中介存在的情况下, 对于其他中介的佣金视情况而定。 在买卖的过程, 以友好诚信的方式协商决定。
    支付时间:船舶买卖交接之后的3个营业日内支付约定额。

三、法律:
    本网站的船舶买卖委托协议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相一致。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他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本网站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本站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客户可以联系我们祖东提出。如果客户没有体任何疑义,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本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本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您如果确认上述条款,表明您已经完全明白文件所述内容,并毫无疑义地接受。同时表明您已经阅读、完全明白并毫无疑义地接受相关的本站船舶买卖委托协议的陈述,接受以上协议的内容。

以上

  杭州方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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